證件號一般指的就是身份證號,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在1984年前寫作“身份證”。

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彩色照片。
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四種,16歲以下的,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居民身份證,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居民身份證。
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20年的居民身份證,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證件有效期限從簽發之日起計算,證件上會寫明證件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