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組成社會的最小單位,而集體是組成社會的一個元素,我們生活在社會中,一個人總是會處於不同的集體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個人的利益與集體的利益息息相關,可以說,個人的力量在集體中可以發揮更大更好。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集體則可以將人們的力量集合起來,並根據每個人的特點劃分,這樣才能更好的將事情做好。
有一位哲學傢曾經說過,一滴水隻有把他放在大海裡,它才不幹枯,表達的就是個人與集體的關系,個人的力量集合在一起就是集體的力量。
個人在集體中,享受瞭集體帶來的榮譽,就有一定的約束性,這種約束性是指,以集體本身和大部分人的利益著想,集體才能更深遠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