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化州市平定镇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果的公告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化州市平定镇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茂名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化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挥化州市的生态旅游资源禀赋,建设以化橘红休闲养生旅游为主体的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共涉及3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LS03,面积合计为1.9977公顷,位于化州市平定镇山口坡村。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具体地类为农用地1.9977公顷,不涉及耕地。本项目使用化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977公顷,来源于复垦腾退规模。
预留规模落实后,化州市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化州市指标保持不变,平定镇建设用地预留规模落实后,化州市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化州市指标保持不变,平定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在原指标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9977公顷。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3月8日
四、规划图件
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五、公告方式
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化州市平定镇人民政府、平定镇山口坡村委会张贴布告。
附图: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来源:化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