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GB/T 10781.4-2024,下文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最核心的变化在于严格界定“大曲酱香”的生产工艺要求,明确区分了两类酱香型白酒(大曲与其他),为市场划清了品质标线,标志着酱香型白酒的品类管理迈入新阶段。
(《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
相较于旧标准GB/T 26760-2011,新国标更改了术语“酱香型白酒”的定义,并提供了酱香型白酒(大曲)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示例图。明确要求“高温大曲”的制曲最高品温必须大于60℃,并详细规定其培养过程,在发酵仓中培养不少于40天且至少两次翻曲,首次翻曲最高品温不小于60℃。这些工艺要求的细化,新国标对酱香型白酒的清晰分类进行了明确定义。
(酱香型白酒(大曲)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示例图)
新国标将酱香型白酒明确划分为两类:“酱香型白酒(大曲) ”和 “酱香型白酒(其他)”。前者必须完全使用糯高粱、小麦为原料,且整个生产过程仅依赖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不进行人工接种微生物且不使用外源酶);后者则允许使用其他粮谷原料,并且采用完全或不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例如麸曲酱香型白酒或混合曲酱香型白酒)。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中将原有的二级感官要求删除了,保留并更改了优级、一级的感官要求,文件内附上了不同级别酱香型白酒(大曲)香气特征剖面示意图。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执行新国标的产品时,甚至可以提前了解这款酒应有的典型香气。
(不同级别酱香型白酒(大曲)香气特征剖面示意图)
明晰权益边界,强化消费保护
过去,旧标准(GB/T 26760-2011)对“大曲酱香”的定义比较笼统。一些厂家利用这个模糊空间,即使工艺不纯正(比如用了麸曲或没达到高温制曲要求),仍打着“大曲酱香”的旗号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还损害了传统工艺的口碑。
新国标通过对“大曲酱香”设立严格的工艺门槛(指定特定原料,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将有效限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酱香型白酒的市场,有助于优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传统工艺价值。
(制曲)
“曲为酒之骨”:新国标抓住了命脉
老话常说“曲为酒之骨”,制曲工艺是酱酒风味的根基。高温大曲在超过60℃的高温环境下培养,筛选出耐高温的微生物菌群,其产生的丰富酶系和代谢产物,是酿造正宗酱香风味的关键。新国标精准地抓住了“高温大曲”这一核心要素,将其作为区分传统大曲酱香与其他工艺的核心标尺。那些无法满足“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生产产品”的酒厂,其产品将失去标注“酱香型白酒(大曲)”的资格。
消费者选购:认准新标准号GB/T 10781.4-2024
目前,在电商平台上已可见部分商家将产品标准更新为GB/T 10781.4-2024,但仍有许多商家沿用旧标准GB/T 26760-2011。消费者在选购酱香型白酒,特别是追求传统“大曲酱香”风味时,务必注意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若产品标注为 GB/T 26760-2011,则其分类和工艺要求遵循的是旧标准,可能无法满足新国标对“大曲酱香”的严格定义(如可能使用了麸曲或未达到高温制曲要求)。
优化市场,利好高品质酱香酒
新国标的落地实施,通过科学定义分类和严格的工艺要求,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清晰、更可靠的选购指南,还对传统“大曲酱香”工艺形成了有力保护。新标准实施初期市场的调整需要时间,其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积极影响将逐步显现。未来,消费者有望在一个更透明、更规范的酱酒市场中,轻松选到心仪的、真正符合标准的好酒。
(此图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