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火调到最小的一档,砂锅盖子细缝里冒出笔直的一缕白气。厨房里很安静,只有汤汁偶尔咕嘟一声,像深水里有鱼翻了个身。牛尾是早上从菜市场拎回来的,肉铺老板剁成段,横切面露出骨髓,颜色像凝住的猪油。冷水下锅,慢慢烧热,水面浮起一层灰褐色的沫子,用勺子撇干净,捞出来的时候肉还烫手。铁锅烧热,薄薄一层油,牛尾段一块块平铺进去,中火煎着,底面泛起焦黄的硬壳,再用筷子翻面。肉香开始往外飘,带着油脂被炙烤后的那点焦香。
炒糖色不用,那是做红烧肉的法子。只靠煎出来的油脂,烹入小半碗红酒,酒香“轰”地一下蹿起来,汁水咕嘟咕嘟冒着大泡,颜色深紫红,锅底刮一刮,把焦香的部分都融进去。然后加热水,没过牛尾,扔两片姜、一段葱、一颗八角,就不再管它了。慢炖这件事急不得。前两个小时几乎不用看,火候到了肉自然会告诉你。等到第三个小时,汤汁收下去一半,用筷子戳一下,能轻松扎透最厚的地方,就该收汁了。把葱姜拣出来,调到中火,汤汁在翻腾中越变越浓,颜色也越深,从紫红转向赭石色,挂在牛尾上亮晶晶的。
盛盘的时候,肉已经脱骨,用筷子一夹就能夹开。骨髓还在,用嘴一嘬就能吸出来,软得像凝脂,香得毫无遮拦。配米饭最好,肉汁渗进米粒里,油润润的,不用别的菜也能扒下去半碗。窗外路灯亮起来的时候,锅底还剩一点汁,凝成冻了。用手指抹一下,放嘴里,凉丝丝的,比热的时候还香。这道菜就这样,费时间,但不费人,守着灶火等三个钟头,等的就是肉从紧实变成酥烂的那一瞬间。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