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界面新闻3月14日报道,市面上多款包装醒目标注“山羊奶”的产品,其真实身份实为添加了牛乳成分的“调制乳”。其中,销量靠前的“顶羊”山羊奶其包装主展示页面醒目地印有“山羊奶”字样,但在背面的产品信息中,其产品类型标注为“调制乳”。配料表显示,其成分除了“生羊乳”,还有“炼乳”。
针对炼乳的来源,不同渠道的客服给出了相互矛盾的说法。有授权网店客服称炼乳为羊乳制作,而另一家同样为授权店的客服则表示“有时候是牛奶”。顶羊乳业官方客服后证实,该产品中添加的炼乳实为“高浓缩牛乳制品”。这意味着,这款名为“山羊奶”的产品,实质上掺入了牛乳成分。
乳业从业者陆刚表示,添加炼乳在行业内较为普遍,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原料成本、调节风味与口感”,以及调整蛋白质、脂肪等营养指标使其达标。
然而,包装正面的“山羊奶”与背面小字的“调制乳”极易误导消费者。食品合规从业人士杜晴分析指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食品标签应在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仅用“山羊奶”作为名称,而未在同一展示面以同等字号标注“调制乳”,存在明显的标示瑕疵,涉嫌利用版面设计误导消费者。
类似的命名争议早有先例。2014年,重庆光大生产的“好贝贝儿童专用牛奶”就因执行调制乳标准却以大字号标注“牛奶”,被消费者起诉。最终,该企业当庭承认标签误导,同意整改并赔偿。
另外,某电商平台一款名为“高嵩的羊”的产品,除在正面最醒目位置标注“高嵩的羊”四字,其包装甚至未标注配料表,无法体现任何产品真实属性信息,消费者无从判断其为羊奶、羊奶饮品还是其他品类。
自2025年9月起,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正式实施,明确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这意味着,只有配料表中仅有“生羊乳”的产品才能标注“纯羊奶”。
北京京护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表示,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或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退一赔十”。但维权的难点在于,必须证明包装上的名称与实物不符构成了“实质性误导”。
来源:界面新闻
(编辑: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