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報導,據《紅星新聞》報導,洛國富選擇離開廣州隊,就意味著他放弃了最後一年4000萬的薪水。 p>
江湖上各種傳言,說洛國富因為房租和翻譯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紅星新聞》表示,33歲的洛國富跟廣州隊原本還有一年契约,他的年薪達到4000萬人民幣。 但與廣州隊解約,這意味著他要放弃契约最後一年4000萬的薪水。 p>
可以想像一個翻譯和一點房租錢,難道抵得上4000萬的薪水嗎? 可見廣州隊被改了名字後,加上集團的問題,已經再也沒有人願意承擔這筆錢了。 也就是說國足要是再用洛國富,那就得找人給錢付薪水,而沒有人付給這筆錢了,自然翻譯和房租,洛國富也就不願意承擔了。 p>
根據報導,如果履行完契约,廣州隊在洛國富身上的投資超過1.6億。 有意思的是超過1.6億引進的歸化,集訓了那麼長時間,然後說體能不行,說中超時體能就不行,後來迫不得已換上去了,事實證明,體能行的不一定拼,體能不行的倒是拼出來了。 p>
也許不是同一個經紀公司的不好用?。。。。。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