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是國傢法律監督機關,代表國傢依法行使檢察權。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想瞭解更多關於人民檢察院是幹什麼的小夥伴,可繼續跟隨小編深入瞭解。

1、職能職權: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準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2、以及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3、職能機關: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立若幹業務機構。如: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監所檢察部門、案件管理部門、檢察技術部門、紀檢、監察部門。

4、組織體系:組織體系是,最高檢院-省級檢院-地級檢院-基層檢院-專門檢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於1954年。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傢法律監督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傢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以上是關於人民檢察院是幹什麼的解說,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