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志願者青年服務年是2001年,1997年11月召開的第5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瞭關於將2001年定為國際志願者年的決議。志願者是指“自願進行社會公共利益服務而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名利的活動者”。

志願者具體指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不獲取報酬,奉獻個人時間和助人為樂行動的人。
志願者也叫義工、義務工作者或志工,他們致力於免費、無償地為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志願者分類可因服務內容的不同分為消防志願者、抗震救災志願者、奧運志願者、社區志願者、環保志願者、網絡志願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