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盟不是指簽合同,而是指訂婚儀式的一種,其意為婚姻說和,也就是適合給女方傢送聘禮向女方傢長提親請求女方傢長把女兒許配的意思,出處:明·孫仁孺 《東郭記·則得妻》:“自憐出世獨鐘情,偶爾姻緣巧訂盟。”

訂婚又稱婚約,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
依照我國現行的《婚姻法》,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訂婚前要請媒人到女傢去求婚,訂婚時由男方給女方一些財物作“訂禮”,結婚時女方也要帶給男傢很多財物,叫“陪嫁”。
上一篇:炒菜先放鹽還是後放鹽
下一篇:黨員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簡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