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從功能上可以分為商業性標志、非商業性際志、公共性標識。商業性標志又分為企業標志和商標。非商業性的標志是指用於政治、經濟和國內外重大活動、會議等具有表明特征作用的標志。而公共標識是一種公共場所的識別符號。

標識的本質在於它的功用性。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識主要不是為瞭供人觀賞,而是為瞭實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識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
標志種類繁多、用途廣泛,無論從其應用型式、構成形式、表現手段來看,都有著極其豐富的多樣性。其應用形式,不僅有平面的、立體的,具象、意象、抽象圖形構成的,還有以色彩構成的。
標志無論要說明什麼、指示什麼,無論是寓意還是象征,其含義必須準確。尤其是公共標識,首先要易懂,符合人們認識心理和認識能力。其次要準確,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誤解,尤應註意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