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產生原因主要有:第一我國城市化的快速發展。為瞭發展開始征收周邊農村的耕地,但是農民仍然留在原居住地,這樣便形成瞭城中村。第二是我國城鄉二元管理體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結構。農民為瞭追求土地以及房屋租金的利益最大化,加劇瞭城中村的形成。

人口組成復雜。城中村是由村民、市民以及流動人口混合構成的,流動人口的復雜性使得治安形勢非常嚴峻。
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衛生條件不是很好。各種管線雜亂無章,排水排污的設備不夠完善,對於衛生問題難以管制。
土地的管理使用還存在很多問題。宅基地、工業用地以及商業用地相互交織,非法出租、轉讓、倒賣現象時有發生,土地的管理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