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白酒质量要求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行业部门、协会、销售、科研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到2023年4月29日截止。

《通知》指出,酱酒不再以酒精度数分类,改为按糖化发酵剂分成大曲酱香型白酒、麸曲酱香型白酒、混合曲酱香型白酒三类;删除了产品分级的要求;修改了酱酒的定义,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的酒不再是酱酒;更改了检测过程的一些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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