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安徽合肥,一女子跟男友在一雞公煲連鎖店內吃飯,點瞭一份排骨,一開始吃的時候沒註意,後來發現肉和吐出來的骨頭上都是蛆,嘴巴裡也吃瞭不少。



女子跟老板反映後,老板說這是品牌連鎖店,全國上千傢門店,這個問題不是自己的事,是供應商出瞭問題,而供應商隻同意賠償100元。
女子遇到這種情況,內心已經遭受瞭不小的打擊,以後看到肉都要有心理陰影瞭,供應商居然一百塊就打發瞭。女子把視頻上傳網絡同時打12315投訴。
事後,總部竟然打電話讓女子刪除視頻,答應賠償4888,女子覺得這個賠償的諧音很不尊重人,希望按法律規定賠償。



這種打擊對消費者來說是致命性的心理陰影,四千多塊本就不多,還搞瞭個諧音,商傢太讓人無語瞭。
如果顧客沒有錄視頻這事就要不瞭瞭之,總部也不會再聯系他們談賠償。
從這件事情看出幾個問題:
1、老板說這是品牌連鎖,全國幾千傢店,那這一傢出瞭問題,其他傢會不會也有?還是生蛆食材隻給瞭他一傢?
2、排骨上密密麻麻的東西,廚師不看的嗎?直接加熱就上桌瞭?
3、供應商之前賠償100的態度,對這件事根本沒有重視,同時也是對食品安全不夠重視,這是不對的現象。
4、食品安全為什麼一直得不到重視?是不是商傢覺得處罰不夠大,抓住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