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發佈,“調香白酒”被剔除,有什麼影響?對行業而言,是一次良性的大洗牌,有利於清理行業亂象。對消費者而言,消費權益可以得到很大的保障。
近日,白酒新國標確定,剛剛發佈的《白酒工業術語》《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傢標準,重新對“白酒”定義進行瞭規范,主要的幾個改變如下:
??“將調香白酒從白酒分類中剔除,明確其屬於配制酒。”??“明確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白酒明確國際名稱為Baijiu,強化國際地位”
將於2022年6月起開始實施新國標,引起白酒行業的軒然大波,甚至整個白酒現有格局都將重新洗牌!彼時,不管是什麼釀造法的白酒,統統都不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如果使用瞭就不能叫白酒瞭,隻能叫配制酒瞭。
除此之外,新國標的發佈,會對白酒行業,和消費者層面,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壹“調香白酒”被剔除,有什麼影響?
??對行業而言,是一次良性的大洗牌,有利於清理行業亂象。
此前,國傢是允許在白酒裡面添加適量且符合規定的添加劑,以彌補酒體在風格、口味方面的不足,這樣生產的調香白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其與傳統白酒存在成本、風格等差異。
通過“添加劑”這一分水嶺,將白酒與配制酒區隔開來,一方面可以讓傳統白酒的競爭更加純粹,專心於釀造技術的突破;也可讓配制酒擺脫傳統的束縛,百花齊放,碰撞出更多風味的可能性。可謂是兩全之事。
另外,“Baijiu”的更名,也更有利於打進國際市場,這一具有白酒特色和中國傳統文化背景命名的使用,對於擴大中國白酒的國際影響力具有積極的作用。
??對消費者而言,消費權益可以得到很大的保障。
據瞭解,調香白酒主要以20元/瓶以下低端酒為主,滿足大眾消費,在酒類市場中占有較大市場份額。最近的發展也是如火如荼。
然而,這也造就瞭市場的亂象,雖然正規酒企在生產中也多進行瞭嚴格標註,但消費者仍不能完全區分調香白酒與傳統白酒的差別。甚至還有一些攪局者,用調香酒的名義做著劣質酒。
如今通過明確定義,更有利於強化消費者認知,保障消費者權益。
貳白酒結束野蠻生長階段,步入規范化進程
白酒作為近年來中國各行業中,發展加速度名列前茅的行業,各香型、各品牌都在野蠻生長,探尋市場更多的可能性,所以我們看最近湧現出瞭一大批特色白酒企業,包括醬香產區的強勢爆發,都是白酒“紅”的表現。
然而“紅”中,還有“黑”,正規大廠在努力打造消費者的品質認知,投機者就在努力用假酒反向拉扯,當前白酒市場的“紅與黑”,“火與亂”,終於迎來瞭一系列國傢標尺。
整肅貼牌。此前,仁懷醬香產區,針對“貼牌”現象也做出規范,所有貼牌產品均需向市酒業協會進行實物報備。據訊,除仁懷以外,其他白酒產區都在加大對“貼牌酒”的管控,進行品牌的管控。
重定義露酒。也在此次修訂中,明確瞭定義——露酒是指以黃酒、白酒為酒基,加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或特定食品原輔料或符合相關規定的物質,經浸提和/或復蒸餾等工藝或直接加入從食品中提取的特定成分,制成的具有特定風格的飲料酒。其中,酒基不包括調香白酒,但可加入少量以糧谷為原料制成的其他發酵酒。
純糧不再是“宣傳點”。此前,我們在白酒宣傳廣告中,常見“純糧”字樣。那麼從現在始,但凡是白酒,都必須用糧谷為原料,不準用添加劑,“純糧”已是基本。而醬香的部分酒企,也常以“酒勾酒”的名義與其他香型競爭,按照新的國傢標準,醬香也缺失瞭對外宣傳的一大利器…
為瞭便於消費者瞭解,新國標在定義過程中也更加註重“通俗易懂”,摒棄一些專業詞匯,以免被有心利用,誤導消費者。由此可見,國傢與社會,都在規范白酒未來發展,白酒結束野蠻生長階段,步入規范化進程。
叁新國標的十大變化
除瞭上述三個重要的改變之外,新國標還在專業層面進行瞭一些新的糾正,具體細則,羅列如下。
按照推薦性國傢標準清理復審工作具體要求和初步結論,建議將白酒系列產品標準全部整合為部分標準,並明確本標準為質量標準,不再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相關內容,從標準名稱中體現,新標準名稱修改為《白酒質量要求第1部分濃香型白酒》,標準代號仍然為GB/T10781.1。
02修改瞭濃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稱
濃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稱由“StrongflavourChinesespirits”修改為“Nongxiangxingbaijiu”,這讓“Nongxiangxingbaijiu”成為專有名詞,尤其是“baijiu”音譯利於白酒作為與眾不同的蒸餾酒讓國外消費者認識其與其他蒸餾酒的不同。
增加的引言部分,解釋瞭白酒在貯存過程中理化指標客觀變化規律,讓標準使用者更利於理解新標準中理化指標在一年前後不同的原因。
04修改瞭濃香型白酒的定義
相對於老標準,新的濃香型白酒定義中強調瞭“濃香大曲”“泥窖固態發酵”“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這一方面強化瞭濃香型白酒的傳統工藝特征,另一方面對添加劑和食用酒精的使用做瞭更加嚴格細致的限定,利於濃香型白酒規范發展。
05增加瞭酸酯總量的術語和定義
主要是為瞭解決貯存中酯類水解的問題而設定,將酸酯總量定義為“單位體積白酒中總酸和總酯的總含量”。
06調整瞭酒精度
新標準中高度酒酒精度范圍為(40%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范圍為[25%vol,40%vol],解決瞭原2006版40.1%vol~40.9%vol的酒精度空隙問題。
07修改瞭感官要求
在感官要求方面,新標準對高度酒感官要求和低度酒感官要求在“色澤和外觀、香氣、口味口感、風格”的相關描述進行瞭修改。
08理化指標增加瞭酸酯總量和己酸+己酸乙酯
根據濃香型白酒樣品的檢測數據,酸酯總量設置如下:酸酯總量(高度酒優級)≥35.0(mmol/L);酸酯總量(高度酒一級)≥30.0(mmol/L);酸酯總量(低度酒優級)≥25.0(mmol/L);酸酯總量(低度酒一級)≥20.0(mmol/L)。己酸+己酸乙酯設置如下: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優級)≥1.5(g/L);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一級)≥1.0(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優級)≥0.8(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一級)≥0.5(g/L)。
09修改瞭理化指標
遵循濃香型白酒產品的酸酯變化規律,為保證產品質量水平,除酒精度和固形物外,自產品生產日期1年內(含1年)的產品,仍按總酸、總酯、己酸乙酯進行檢測和判定,自生產日期1年後的產品按酸酯總量、己酸乙酯進行檢測和判定。10增加瞭酸酯總量和己酸含量的測定方法
增加瞭附錄A白酒中酸酯總量的測定方法和附錄B白酒中己酸含量的測定方法,更有利於執行者在實際測定時的操作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