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龙眼鸡的名号,常年徘徊在神明托梦和食神发癫之间。
它像一场误会的代名词,一边是龙眼和鸡组合带来的清补联想,一边却是一只闪闪发光的红鼻昆虫,从幽梦深处爬上了你的餐桌。
龙眼鸡不是鸡,就像田鸡只会甩子不会下蛋,它只是个藏匿于林间的温柔陷阱,湿哒哒的,从隔夜糖水里捞起来的甜梦。
龙眼,鸡,清补凉,老火汤,让人浮想联翩,养生频道都给你脑补好了。
结果端上来却是一只走路带电的林间异形,翅膀比迪厅激光还闪耀,定眼一瞧,还以为是被烟头烫过屁股的外星小厮。
捏住了它,就捏住了整个夏天。
“在荔枝摊上正挑着,突然有一只龙眼鸡飞扑到了我脸上,差点就晕厥过去了,多亏了会喷水的老爷爷,一口又给我浇醒。”
“小时候,妈妈非常喜欢龙眼鸡的花色,带回去做成标本和胸针。”
不可否认龙眼鸡妖娆的姿色,它的灵,它的美,它的鼻子,它的腿。
在一个普通北方人的认知中,这样的反常必定有妖,看上去就非常有毒,它像宝可梦还未发行的邪门宝贝,又或者是哪个整活的美术生已经放弃的失败3D建模。
它又叫长鼻蜡蝉,半翅目,专攻荔枝和龙眼,吸汁吸得果农脸色铁青。
据说只要你在华南某片果林下蹲上十分钟,就有机会见证这位果园小妖的蹦床式起飞,跳得比广场舞大妈还积极,落下来还想冲你笑。
它是荔枝的副产品,如果把这种狠货进贡去长安,肯定能治好闲暇宫人的闲病。
老果农对它的感情可以用“恨而不杀”来形容。
恨它吸干整树,但有时又得靠它试甜度,毕竟有它扎堆的果树往往汁水饱满,甜得发疯。
海南人干脆说:“打雷都唔惊,就怕树上冇龙眼鸡。”那语气像极了咒语,带着点神秘,又有点讲理讲不通的默契。
但如果说这玩意儿在果农手里是虫,那在广东小孩眼中,它曾经是会飞的童年。
那时节的孩子,没有玩具就玩虫子,龙眼鸡长得艳丽、跳得高、飞得远,天然具备玩具选手的一切要素。
有些人回忆说,小时候捉来绑线放飞,看它在空中嗡嗡打转,再趁热炸一炸,撒点椒盐,一只虫就成了放学后的风味纪念品。
你不能说这行为有多荒诞,但它有种朴素的转化逻辑:玩够了就吃,吃饱了再捉,情感和食欲之间,从不需要泾渭分明的告别。
当你还在颤颤巍巍地想去找跟树杈攮它一下,广东大哥一句“炸过未?”就直接结束了所有疑问。
炸是它的宿命,没办法,龙眼鸡活着的时候太张扬,红得惹眼,动不动就全身发光,一旦落入广东人手里就注定要被高温收编,但过敏还是要慎食,吃的时候也需要拔下翅膀,因为过油后翅膀发苦,都是过来人的建议。
热油一滚,酥壳炸得劈啪作响,香气像提前在空气中结扎。
炸得好的龙眼鸡,能香出一种莫名的权力感,像盘中之王在召唤你低头称臣。
当然,它的味道也并非人人都能接受。有初来乍到的外地人,面对那盘炸虫瞳孔地震,筷子迟迟不敢落下,旁桌会有人劝你,“红嘴蓝鹊都能吃,人肯定也能吃咯”。
“我以为是爆浆甜品,结果爆的是我心理防线。”
“不小心掉进了屎坑,都没吃龙眼鸡恐怖。”
抱怨的人们,最终往往还是吃下去了,吃完之后面露茫然,又像是刚从哪场诡异的人间试炼中活着回来。
不仅如此,才智广全的粤菜大厨,还开发出了多种口味,以便调节众口,香煎龙眼鸡,卤水龙眼鸡,椒盐龙眼鸡,总会有一款,能让挑剔的食客宾至如归。
在狠人眼中,龙眼鸡全身都是宝,和舌尖接触的瞬间就已能感受到一种自然的伟力和神奇。
“先苦后甜,和先甜后苦,全靠你咬的部位,它的头是甜的,透出龙眼或荔枝的香气,天然不用放多余的甜味佐料,它的屁屁更甜,全然没有苦味一说,所谓的苦,是心里的恐惧。”
“上回请一个东北同学吃,他非说这是漂染过的扑棱蛾子,我说广东人给食物命名都有分寸,首先你要理解,它非什么要叫‘鸡’,肯定是能吃的,广东人不会无端放大任何没有用的虫子。”
真正懂它的老广,会一眼挑出那种鼻红、腹鼓、壳亮的上品虫皇。
那根细长的吸管不是装饰,是口感的关键。
有经验的食客会轻轻咬破,直接生嘬出里面一滴清甜汁液,然后就会经历一场与记忆深处的小我短暂重逢。
有人说它甜得像树上偷来的第一颗果,有人则更狠,边吸边咕哝:“通喉咙,像海底隧道一样顺。”
你听不懂,但你无法否认,这些人是认真的。
奇怪的是,这东西居然还出过邮票。
香港邮政2000年那套“昆虫系列”里,它赫然在列,带着那身迷惑的红鼻绿壳,从枝头跃进了国家级收藏图鉴。
你可能还在犹豫它能不能吃,龙眼鸡已经名正言顺成了文化符号,吊打你家同样喜欢红鼻头的黑户泰迪。
而如今,短视频时代让这种食物的热度再次燃起。一口“龙眼鸡挑战”标签之下,年轻人纷纷上演从惊恐到真香的全过程。
有人吃得满脸颤抖,有人边吃边录边掉眼泪,想在完成某种临刑前的壮举。
这虫被炸成了味蕾试金石,像是专为解构城市人被格式化的味觉而生,还可以当宠物养。
龙眼鸡并不是广东独有,广西、海南、福建的果林里一样飞得满天红鼻子。
它在整个南方广泛存在,藏在树影与果实之间,白天低调吸汁,晚上蹦跳作妖。
如果你有勇气,在福建的荔枝林边走几步,说不定也能抓到几只,带回家交给油锅处置,让自己完成一次对食材边界的越狱。
但龙眼鸡真正的魅力,从来不在于“好吃”或“不好吃”。
它的美感不是法式摆盘的精致,也不是分子料理的高级,而是一种野性混杂人情的东西,你小时候玩过它,长大后吃掉它,惊恐、追忆、抗拒又靠近,它成了人们与这片土地之间无法割裂的一封情书。
它似乎是关于生存、游戏、反抗、接受与告别的集合体,逮住了吸上一口,即刻就会一发入魂,刚好告别炎酷难耐的夏天,还可以带去单位,当做下午茶甜点。
有人说龙眼鸡是那种生前被讨厌,死后被祭拜的虫,是躲在田野背后等待你成长的迷彩风暴,很多事,很多食,等长大了才会懂。
当古代的人类与土地斗智斗勇时,如何把害虫变成益虫,就成了一门高深的学问。
虽然第一位亲吻龙眼鸡的勇士已不可考,但通过后人对它的命名,足以看出这是一部被高温与椒盐反复验证过的生存哲学。
广东人不解释这哲学,他们只会把它炸得酥脆,再轻描淡写地递上一句:“炸咗未?趁热啦。”
你听懂的那一刻,说明你已经不再害怕这世界的缤纷,只是期盼这火候来得再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