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布了《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
这标志着广州早茶文化的传承保护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亮点一 明确“广州早茶”定义
《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广州早茶”作出法律界定:“本规定所称广州早茶,指产生、发展并流行于广州地区,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以饮茶搭配广式点心为核心形式,融合岭南饮食文化、社交习俗与传统技艺,形成的具有独特地域标识性的饮食消费形态。”
亮点二 建立“早茶经典店”评定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广州早茶经典店”评定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市商务、文旅部门委托餐饮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评定。被评定为广州早茶经典店的,将颁发证书、授予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规定,广州早茶经典店应在日常经营中提供传统广州早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将被撤销称号。
《征求意见稿》设置了罚则:未经评定擅自标注或宣传为“广州早茶经典店”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宣传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亮点三 强调两个“明示”,保障消费者权益
《征求意见稿》要求,广州早茶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对所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确保店内菜单、价签、自主点餐应用程序等显示的标价内容一致。
收取茶位费的,应提供红茶、绿茶、普洱茶、菊花茶等供消费者选择,并做好相关茶饮服务。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制作方式明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具体为:经营者应在菜单上或以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传统方式制作早茶和非传统方式制作早茶。以传统方式制作的早茶,从制成到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对以传统方式和非传统方式制作的同一种早茶食品,可以实行不同价格。
亮点四 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技艺传承
在人才培养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健全与广州早茶师傅相关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开展星级广州早茶师傅认定活动,培育建设广州早茶大师工作室。
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将依法组织认定或推荐符合条件的广州早茶师傅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广州早茶大师、相关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应开展授徒、传艺等活动,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助经费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