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7件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贵州省威宁县一犯罪团伙收购、销售200余头病死牛牟利超百万元,26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拘役一个月不等刑罚。该案因消费者购买到颜色异常、气味变异的"臭牛肉"通过12345热线举报而案发,检察机关全程介入实现全链条打击。
案件溯源显示,2023年起被告人蔡某某等4人预谋在毕节市威宁县私设屠宰场,形成“收购-屠宰-加工-销售”跨区域犯罪网络。李某某等10人以每斤低于2元的价格从农户处收购病牛,转售至蔡某某团伙后由耿某某等4人屠宰加工,以每斤低于18元的价格流向市场。雷某某等5人作为二级分销商,以每斤35-40元的价格将问题牛肉销往各地。
经查证,该团伙累计销售病死牛200余头,金额达114万元,违法所得51万元。
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前介入,通过梳理聊天记录、账本等证据发现关键线索。雷某某等4名长期经营牛肉的从业人员明确要求购买"臭牛肉",账本记载其交易价格仅为每头500-2000元,显著低于正常市场价。
检测机构从查扣的牛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牛轮状病毒及牛支原体核酸阳性,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涉案牛肉均属死因不明产品。根据《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金黄色葡萄球菌可引发急性肠胃炎,直接危害消费者健康。
在案件处理中,检察机关依据证据链对犯罪环节进行分级处理:对蔡某某等20名核心成员批准逮捕,对情节较轻的陈某某等6人不批准逮捕,对无法证明主观故意的末端销售人员和农户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4月6日,威宁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26人提起公诉。同年7月2日一审宣判后,杨某某等3人因对罚没金额不服提出上诉,9月15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介绍,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征集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全面延伸打击范围,目前,通过征集线索办理该类案件4件5人,同步向纪委监委移送官方兽医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纪违法线索。
来源:界面新闻
(编辑: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