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婚一般是雙方自願的,而和親則是具有某種目的。通婚與和親都指的是不同國傢、不同種族的結婚,但是通婚一般指的是夫妻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的結婚,而和親多指的是出於各種目的而達成的一種政治聯姻。

和親的目的一般有:為瞭邊境安寧、結交軍事同盟、瓦解民族政權、借兵、酬恩報德、發展關系、鞏固盟好、政治聯盟。
從和親的動機來看,多數是以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強弱為出發點來決定是否與敵人和親,因為和親的影響是雙向的。
和親作為歷朝民族總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對中國歷史的發展有著或隱或顯的影響,幾乎所有的朝代都有不同的和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