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級外交關系是最低一級的外交關系。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國傢之間的外交關系可以分為大使級、公使級和代辦級三種,其中大使級外交關系是最高級別的外交關系,代辦級外交關系是最低級別的外交關系。
代辦,也稱常任代辦,其所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與大使、公使相同,不過禮遇低於大使和公使。
如果兩個國傢之間長期保持代辦級的外交關系,則表明雙方的外交關系是不完全的。
《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簡稱為《維也納外交公約》,屬多邊協議,於1964年4月24日生效。
上一篇:千佛山海拔多少米
下一篇:五朵金花是哪五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