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河湖長每年巡河不少於1次。主要是根據河長制巡河規范各地方標準來進。基本原則,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河長”,該詞語的釋義是:全面推行河長制,是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
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
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傢水安全的制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