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的發源地是河北灤平,普通話是現代標準漢語的另一個稱呼,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的通用語。

清末已出現“普通話”一詞,清廷1909年規定北京官話為“國語”,民國時期多次制定國語讀音,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規定國傢通用語言為普通話。
作為全國規范,普通話需要音節口型順暢,聲調簡明,易於分辨,甚至要求語速適中,氣流連貫,韻味充足,如此才適合作為推向全國的公共用語。
灤平話音準分明,字正腔圓,語調比當時的北京話要“硬”一些,顯得清晰、明確,沒有北京胡同音那種兒化、省字、尾音等發音習慣,易於學習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