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酒市場,商標和裝潢是一個品牌的重要標識,部分商傢為牟利,明知是冒牌貨卻仍拿來銷售。4月24日,長沙知識產權法庭開庭審理瞭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白酒廠傢的訴求卻被全部駁回,隻因其商品名中含有“革命”“小酒”字樣。

無法接受判罰金額,原被告雙雙上訴
北京某公司是以“革命小酒”研發、生產、銷售為核心的企業,曾被稱為一張香飄全國的“北京名片”。
該公司發現,湖南長沙有傢商行未經其許可,在店內銷售“革命小酒”,其內外包裝、瓶貼與自傢公司高度近似,足以導致消費者誤認為是自傢公司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認為其行為已構成瞭不正當競爭。
由此,北京某公司將該商行,河北、貴州兩傢釀酒公司及法人代表起訴至法院,共計索賠100萬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方存在侵權行為,遂判決各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同時,河北、貴州兩傢釀酒公司向北京某公司各支付合理費用6萬元。
對此,北京某公司認為判得太少,而兩被告公司則認為判罰太重,雙雙不服一審判決,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革命小酒”屬不被保護的商品名稱
長沙中院審理認為,“革命小酒”是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依法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小酒”並非白酒的某種類別,其與“革命”組合後,表達的是一種調侃革命、戲謔歷史、慫恿飲酒的負面酒文化,貶損瞭中國革命在中國人民心目中的嚴肅性、神聖性。因此,“革命小酒”商品名稱不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名稱。
本案中,北京某公司包裝白酒的容器,相當於裝白醋、醬油等商品的普通通用包裝器皿,無法體現獨特的設計方案,也無法讓消費者一眼認出是北京某公司的商品,故酒瓶不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包裝。
裝潢上,北京某公司雖刊播過“革命小酒”的廣告,但在部分媒體宣傳時用的卻是“北京小酒”的名頭。同時,案涉裝潢是包含“革命小酒”文字在內的整體裝潢,而“革命小酒”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故法院認定案涉裝潢亦不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裝潢。
此外,北京A公司曾圍繞“革命小酒”“小革命酒”文字商標,與國傢知識產權局發生過多次行政訴訟,最終的認定結果都是這類商標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而北京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又與北京A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人,故北京某公司對於“革命小酒”有違社會主義道德應該處於明知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北京某公司在河北省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同樣理由不予支持其投訴後,再次以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人民法院對其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商業標識進行司法保護,顯然屬於濫用訴權的表現,違反瞭誠實守信的訴訟原則。
綜上,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原告上訴人的全部訴求。至於被告方的經營行為是否合法,法院將其移送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數據:長沙法院5年共新收知識產權案32885件
4月2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瞭2018年至2022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同時啟動長沙法院“4.26”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
據統計,2018年至2022年,長沙法院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審判案件32885件,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4449件(含舊存),收結案數量約占全省法院知識產權案件收結案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全市法院不斷加大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審結專利技術類案件3242件。加大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審結商標案件7614件。服務“文化湘軍”戰略實施,審結著作權案件22498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審結不正當競爭和壟斷案件426件。
依法打擊各類知識產權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審結知識產權刑事案件261件。審結彭某某等人侵犯三一重工集裝箱正面吊運機技術秘密案等一批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有效保護我國自主研發的關鍵核心技術,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全媒體記者 楊昱 通訊員 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