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3月15日,咱们老百姓就跟过年似的,守着电视看央视“扒皮”。
今年这一扒,好家伙,又是让人饭都吃不下的一堆烂事!
那个网红“无骨鸡爪”,看着白净诱人,多少人追剧必备、夜宵首选?结果背后是啥?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黑作坊!为了卖相好,黑心商家直接拿高浓度双氧水往里泡!这玩意儿吃多了是要命的,可他们自己都不敢吃,却堂而皇之地卖给咱普通人。
还有专门坑老人的“万能神药”。广告里吹得神乎其神,癫痫、糖尿病、高血压,好像吃了它就能长生不老。结果呢?所谓的“国医大师”“医学专家”,全是花钱雇来的演员!一瓶成本不到20块的普通糖果或胶原蛋白,换个包装敢卖1198元!这哪是治病,这是在抢老人的救命钱啊!
还有坑家长的“物理增高”项目,忽悠你说孩子还能长,其实就是利用孩子自然生长的规律来骗钱。无效退款?那是等你发现上当了,人家早换马甲跑路了!
看到这些,我心里一直憋着一个问题:我就纳闷了,为什么每年都是315曝光了,监管部门才雷霆行动?
一、平时看不见,曝光就出击,这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
这些黑心企业,消费者投诉了一波又一波,之前怎么没见监管部门动真格?
非得等到央视315晚会镜头一对准,名字一点,当晚连夜立案,第二天雷霆出击,查封的查封,抓人的抓人。
这就好比家里进了贼,你平时报警没人理,非得等电视台直播了,警察才提着枪冲进来。
这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点?
如果双氧水鸡爪的生产线已经运转了很久,如果假神药的骗局已经收割了无数老人,那说明在日常的巡查中,我们的监管网是有巨大漏洞的。难道非要等全国观众都看见了,问题才存在吗?
这种“曝光即行动”的模式,恰恰暴露了被动执法的惰性。
真正的雷霆行动,不应该只在3月15日这一天响起,而应该在每一个平凡的周二、周三,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那些脏乱差的车间里。
二、从法律角度说,这些黑心商家到底犯了什么事?
咱们今天就从法律层面,好好聊聊这些黑心商家到底该当何罪。
先说那个用双氧水泡鸡爪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双氧水学名叫过氧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往食品里加这玩意儿,属于典型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更严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再说那个卖假神药的。
广告里找演员冒充专家,把成本20块的糖果吹成包治百病的神药,卖1198元。这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个是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八条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最高可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最高可处二百万元罚款。
另一个是诈骗。如果明知是假药还当作药品销售,那就涉嫌《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如果根本不是药品,只是普通食品,却冒充药品宣传疗效,那就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些坑老人的骗子,一单就是1198,骗了多少老人?金额加起来够判多少年?法律写得很清楚,关键看查不查、抓不抓。
三、为什么年年曝光年年有?违法成本太低是根本
说来说去,为什么这些黑心商家敢这么猖狂?说白了,就是违法成本太低!
立案、彻查、停业整顿、道歉……这套流程大家都熟透了。罚那点钱,人家转头就能赚回来。换个马甲,换个平台,继续接着奏乐接着舞。
去年曝光的烤肠,今年还在畅销吗?当时说整改了,现在安全了吗?有没有人去复查?还是说风头一过,一切照旧?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消费者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一千元。但问题是,有几个消费者知道自己有这个权力?有几个真正去维权了?
就算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普通人耗得起吗?
所以这些黑心商家才肆无忌惮。反正抓到了也就是罚点钱,抓不到就赚翻了。这种畸形的成本收益比,就是在变相鼓励违法犯罪。
今天不敢吃鸡爪,明天不敢买药,后天不敢信专家。当“防不胜防”成为常态,社会运行的成本将无限拉高。
我们不需要一年一度的“集中审判”,我们需要的是365天无死角的“高压红线”。
别让“315”变成一个讽刺的符号,别让老百姓只能在这一天才能吃到一口放心饭。
监管的利剑,平时就得悬在头上,而且得是开了刃的!
只有当造假的代价大到让他们痛彻心扉、永无翻身之日时,他们才会真正收起那双黑手。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遇到过哪些坑人的消费陷阱?你觉得怎样才能让黑心商家不敢再犯?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聊聊。
(案例来源: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