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體征主要有體溫、脈搏、呼吸和血壓四大體征,通常簡寫為T、P、R、BR。它們是維持機體正常活動的支柱,缺一不可,不論哪項異常也會導致嚴重或致命的疾病,同時某些疾病也可導致這四大體征的變化或惡化。

生命體征就是用來判斷病人的病情輕重和危急程度的指征。主要有心率、脈搏、血壓、呼吸、疼痛、血氧、瞳孔和角膜反射的改變等等。
生命體征是標志生命活動存在與質量的重要征象,是評估身體的重要項目之一。這些項目都是肉眼可以觀察到的,都有正常范圍。
依據臨床環境,生命體征可能包含其他測量結果,稱為“第五生命體征”或“第六生命體征”,這些測量結果被用於評估個體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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