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對起火原因的鑒定水平提高,一般來說,大部分的起火原因是能被鑒定出來。若是一些具有反偵查能力的起火行為,需要偵查的時間會相對較長一些,難度也更大一些,此時據情況而定。

違章使用發熱電器,比如電爐、電熱器、熱得快,造成電路超負荷引起火災。電氣設施設備老化,超負荷用電造成火災。
焚燒信件等雜物,失去控制或遺留火種,引燃周圍可燃物、易燃物造成火災。建築物或設備接地不良,雷擊引起火災。
違規亂拉電線,並靠近易燃或可燃物,絕緣性能低短路造成火災。在床上燃點蠟燭,不慎引燃周圍可燃物、易燃物造成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