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體積安定性是指水泥在凝結硬化過程中體積變化是否均勻的性能。若水泥硬化後產生不均勻的體積變化,即為體積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會使水泥制品或混凝土構件產生膨脹性裂縫,降低建築物質量,甚至引起嚴重事故。

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應作廢品處理,不能用於工程中。水泥全程安定性是指水泥在凝結硬化過程中,體積變化的均勻性。
引起水泥安定性不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三種:熟料中所含的遊離氧化鈣過多、熟料中所含的遊離氧化鎂過多或摻入的石膏過多。
國傢標準規定,矽酸鹽水泥中遊離氧化鎂含量不得超過5%,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超過3.5%,以控制水泥的體積安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