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女子在路边摊买了两碗麻辣烫,没想到居然花了175块钱!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是遇到了麻辣烫刺客。
女子何某和朋友逛街时,肚子有点饿,就打算在路边摊吃碗麻辣烫。于是,何某和朋友就点了两碗麻辣烫。

点菜的时候,何某并没有看到老板提供的菜单和价目表。每个菜也没标明价格,老板大概说了一下菜价,素菜一元一串,荤菜很恍惚带过。当何某听到老板说一共175块钱时,当场就被惊呆了。但由于麻辣烫已经煮下锅了,所以,也只能无奈付钱。可是,何某和朋友吃了几口,发现这麻辣烫的味道很一般,所以一点吃的时候心情都没有了,很多路人听到这个价格都被吓跑了。事后,何某向商城反映了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注意到了这种情况,目前正在处理当中。

两碗麻辣烫居然花了175块钱,这应该是我听过的最贵麻辣烫了。据何某讲述,老板并没有明码标价,也难怪网友们会吐槽,何某遇到了麻辣烫刺客。在这个事件中,麻辣烫老板存在以下两个非常重大的问题:第一,他没有对菜品明码标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对菜品明码标价,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明明白白地知道商品的价格。在此基础上,消费者再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玩心眼,没有明码标价或者对价格遮遮掩掩,想套路消费者,那么这样的行为显然会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第二,他卖的麻辣烫太贵。如果说商家没有明码标价已经错了,那么他卖的麻辣烫还这么贵,就是一错再错!因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下,消费者还享有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不难理解,那就是要计量正确,价格公正合理。现在两碗麻辣烫居然要175块钱,一碗就是87.5元。这是啥麻辣烫这么贵啊?显然让人难以接受。所以,何某和她的朋友心情不爽,感觉自己被商家坑了,主要不是因为商家没有明码标价,而是商家的价格实在太高了。

试想,如果商家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是,两碗麻辣烫也就二三十块钱,估计也就没有后面的这档子事了。
所以,这就应了那句老话,人心不足蛇吞象。都说无奸不商,所以,商家有时候玩点套路,消费者也不会太计较。
但是,如果套路玩得太深,把消费者当傻子,那么就只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