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一羊湯館因兩瓶過期果汁被罰款 5 萬元,因為店主不配合的原因,所以是從重處罰。


前天剛看瞭這個新聞,我就碰到瞭過期餅幹,昨天我媳婦在超市買瞭兩包餅幹,超市說是臨期的,我媳婦也沒在意,拿回傢嘗瞭嘗還挺好吃的,我平時買東西就習慣性看日期,一看保質期是到 4 月 15 日,昨天是 18 號, 都過期 3 天瞭,我說給超市退回去吧,我媳婦說沒必要,還能吃,就過期幾天,應該沒事。


大傢說我是不是應該給市場監管部門打個電話舉報一下呢!明明知道超市做的不對,如果再裝作沒事,是不是他們以後更會心安理得的我行我素。助長他們這種坑害消費者的毛病,知道過期還擺在貨架上售賣,不知情的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身體健康就受到瞭損害,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正在糾結中!

主要都是一個小區的超市,經常去買東西,人都挺熟悉的,我這樣做會不會不好?如果舉報瞭,會罰超市多少錢?
如發現過期食品可以拔打 12315 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或者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