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東北林蛙集中上市,抖音、小紅書等平臺上不少博主發佈瞭以林蛙為主料的做菜視頻,被不少網友稱為“東北暗黑料理”,在評論中有網友表示林蛙是野生保護動物不應食用,對此中國科學院兩棲爬行動物專傢告訴上遊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東北林蛙已經實現瞭半人工養殖,國傢近年來也出臺瞭相關政策,可以食用,但對於捕捉野生、原生林蛙種群還是有嚴格規定。
養殖林蛙采取半人工輔助模式
林蛙是東北地區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歷史悠久的馴養利用蛙種。每年冰雪時節,林蛙需要在水下冬眠100多天,被視為集藥用、滋補和美容於一體的名貴蛙種。
過去50年來,東北林蛙養殖業發展迅猛,根據吉林省相關部門2021年11月的數據,全省有林蛙增養殖戶1萬餘戶,加工經營和銷售單位1200餘傢,從業人員2萬多人,林蛙種群數量達100億隻以上,總產值約70億元。而農業農村部2021年4月公佈數據顯示,全國林蛙蛙農約36400戶,從業人員52萬餘人,年產值約200億元。

▲短視頻平臺上的相關視頻。圖片來源 社交媒體
“東北大母豹子(林蛙)嘎嘎香!”對很多在東北林區長大的人,林蛙燉土豆是一道當地名菜,而對於外地人來說,這種不去皮去頭去內臟整隻烹調的處理方式還是很難接受,稱其為“東北黑暗料理”,而甜品中的“木瓜燉雪蛤”中的雪蛤也是來自林蛙油,有網友看到類似視頻後表示林蛙是野生動物,食用涉嫌違法。

▲中國林蛙。
在吉林省白山市從事林蛙養殖的“浪哥”告訴上遊新聞記者:“野生林蛙去捕去吃那不是犯法嗎?不過我們現在已經實現瞭養殖,就是包一座山,把卵撈回來進行人工幹預,增加成活率,林蛙都是在山上吃東西,我們也不喂東西。”記者註意到在網上發佈食用視頻的博主也大都註明瞭“林蛙人工養殖非野生”的字樣。
“林蛙還沒有完全馴化,目前的養殖采取的是人工管理與野生放養相結合的半人工輔助養殖模式,在得到政府許可後,在山腳挖水坑,把林蛙卵先進行繁殖,蝌蚪變成蛙就跑到山上去瞭,就像我們的跑山雞一樣,隻不過跑山雞是人工品種,然後10月份左右天氣涼瞭,林蛙就會自然下山回到水坑中越冬。”中國科學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兩棲爬行動物研究室主任趙建平告訴上遊新聞記者。
林蛙已經按照水生動物進行管理
2020年5月,農業農村部、國傢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瞭《關於進一步規范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確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由漁業主管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2021年3月30日,農業農村部又印發瞭《關於進一步加強林蛙保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對林蛙捕捉實行專項(特許)捕撈管理,核發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合法從事林蛙增養殖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地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捕撈許可證〔專項(特許)〕》,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年。
趙建平告訴上遊新聞記者,林蛙目前仍在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中,也屬於三有動物(指列入《國傢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動物),“不過林蛙目前還沒有全人工培育品種,還是屬於野生動物,隻是說可以拿來馴養繁育”。
記者也看到在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林蛙保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漁〔2021〕2號)中已經明確“(林蛙)產業兼具養殖和捕撈的特點,屬於增殖漁業”,對林蛙生產過程中的養殖行為(例如投放卵團、喂養蝌蚪、輔助越冬等)予以肯定。

▲中國林蛙。
趙建平介紹,林蛙最重要的是藥用功能,其次才是食用,每年9-11月份,林蛙會收一次林蛙油(雌性林蛙的輸卵管),也就是俗稱的哈士蟆油、雪蛤油,“這個藥物的功效是寫入中醫藥典的,而3、4月份主要是食用。”
對於網友“林蛙是不是野生動物”的疑問,趙建平也明確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原生林蛙種群不能隨意采集,而養殖林蛙沒有什麼爭議,是國傢允許的,可以食用。聽到網友們關於“東北黑暗料理”的評價,趙建平表示,其實成都這邊也食用整隻青蛙,“把內臟去瞭就行瞭,其實蛙皮本身也是可以吃的,還是很好的。”
對於東北獨特的整隻烹調方式,一位長白山的林蛙養殖者解釋,經過長時間冬眠之後,3、4月份的林蛙體內非常幹凈,“所有的內臟全能吃,當然也有人接受不瞭。”
林蛙資源仍然受法律保護
記者註意到,對無證捕撈、售賣野生林蛙的案件,公安、檢察部門已不再定性為非法狩獵罪或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罪,而是根據農業農村部2022年關於非法捕撈林蛙類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定性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2022年12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拜泉縣人民檢察院對6起捕撈野生林蛙案件的7名嫌疑人做出不起訴決定,由於行政法規的調整,涉案人員不構成犯罪,依法對其做出法定不起訴決定。
根據檢察部門的分析,根據現在《國傢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林蛙屬於野生動物,據此應該定性為非法狩獵罪或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罪,但2020年農業農村部下發瞭通知,明確將黑龍江林蛙納入水生動物管理,但是至今《國傢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還沒有收錄。

▲中國林蛙。
針對這種情況,辦案檢察官及時溝通行政執法部門,確認在法律層面,林蛙應該歸類水生動物,以此定性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經過對個案進行充分審查之後,經過公開聽證、檢察委員會集體研究,對涉案人員分別做出不起訴決定。
不過檢察官也提醒,林蛙是受法律保護的水生動物資源,不能為非法獲利,或滿足口腹之欲,濫捕濫殺。
2022年11月,遼寧朝陽縣一村民使用自制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林蛙314隻,共價值31400元。當日,公安機關將314隻林蛙全部放生,該村民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
今年4月,法院對其判處緩刑,並判處其免費擔任一天的生態環境保護及公益訴訟宣傳員。
上遊新聞記者 湯皓 部分資料綜合自 農業農村部官網、齊齊哈爾政法委公眾號、朝陽縣人民法院公眾號 圖片來源 物種日歷公眾號
編輯:徐遠哲
責編:王蓉 官毅
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