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酒類繁多,可以根據性質分為:發酵酒、蒸餾酒及配制酒。本文將主要介紹以葡萄酒為酒基的配制酒歸類。
配制酒,又稱調制酒,是一種特殊的混合酒品,不局限於某一種酒的類型。
按照國傢標準,配制酒是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基礎,添加可食用或藥食兩用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經過調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從而改變原酒基風格的飲料酒。
在海關稅則中,涉及配制酒的主要品目有三個,分別是品目22.05、22.06和22.08。
為瞭準確歸類以葡萄酒為酒基的配制酒,我們將對比這三個品目條文的差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應用。
品目22.05 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鮮葡萄釀造的酒
味美思酒是一種風味獨特的芳香化葡萄酒,通常以葡萄酒為基底,通過浸泡或加入各種植物提取物(如根、樹皮、花、種子、草藥和香料等)來增強其風味。
這些植物成分為酒帶來瞭獨特的苦味、香氣和草本特征,使其成為一種理想的開胃酒或健胃酒。
品目22.05涵蓋的商品主要是以葡萄酒為基底,通過添加植物成分(如芳香植物、葉子、根、果實等)的浸劑或芳香料浸劑制成的各種飲料。然而,並非所有以葡萄酒為基底的配制酒都可以歸入品目22.05。
品目註釋中對歸入品目22.05的商品進行瞭明確說明:“本品目包括用品目22.04的鮮葡萄酒和植物葉、根、果子等浸劑或芳香料浸劑制成的各種飲料(一般用作開胃酒或健身酒)。本品目還包括添加瞭維生素或鐵質化合物的上述飲料。”
例,法國產的氣泡酒,原料及輔料包括:起泡葡萄酒(葡萄汁,二氧化硫),天然食用香料(如植物提取物),以及維生素C。酒精度為5.5% vol。
上述商品由於加入瞭天然食用香料和維生素C,該配制酒符合品目22.05的規定,因此應歸入該品目。
二、22.06 其他發酵飲料(例如,蘋果酒、梨酒、蜂蜜酒、清酒);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發酵飲料的混合物及發酵飲料與無酒精飲料的混合物
本品目包括除品目22.03至22.05所列以外的各種發酵飲料。在我們實際的歸類工作中,經常將應歸入品目22.06的配制酒錯誤地歸入品目22.05。
例,桃味配制酒,酒精含量百分比:4%vol 。用途:食用;成分:部分發酵的葡萄汁50%、起泡葡萄酒30%、葡萄汁19.93%、桃子味香料0.07%;材質:液體;包裝:玻璃瓶+紙箱。
釀造工藝流程:
第一步采收葡萄,初次驗收把符合標準的葡萄放入發酵罐中
二次驗收再次篩選將符合標準的葡萄進行發酵(發酵1-2天,0-2攝氏度),發酵完後澄清酒液(澄清過程2-6天,0-2攝氏度)
之後進行二次發酵產生氣泡(二次發酵時間5-6天,14-18攝氏度)
發酵完成後進行酒液冷卻(冷卻時間5-6天,負1-2攝氏度),冷卻後的酒液進行過濾(過濾時間1天,1-2攝氏度),
以上過程得到50%的部分發酵的葡萄汁和30%的起泡酒,在此基礎上再加入19.93%的葡萄汁、0.07%的桃子香料,進行融合處理,最後用巴氏殺菌法殺菌、並在生產線上自動灌裝裝瓶。
有觀點認為上述商品根據歸類總規則三(二),混合產品的歸類取決於賦予其基本特征的材料部分,該商品涉及部分發酵的葡萄汁及葡萄酒占比達到80%(超過50%),葡萄汁在適量添加的情況下起到調味的作用,不會改變加香酒的基本特征,該商品應歸入品目22.05。
而在海關歸類中,該商品被認為屬於品目22.06項下發酵飲料與無酒精飲料的混合物,根據歸類總規則一,歸入品目22.06。
三、22.08 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計酒精濃度在80%以下;蒸餾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飲料
本品目包括以蒸餾酒和(或)食用酒精為酒基的配制酒,也包括原汁酒和蒸餾酒和(或)食用酒精共同調配而成的配制酒。
在歸類中要註意的是,在原汁酒中即使添加少量的蒸餾酒,在歸類時也不能按原汁酒進行歸類。
例:白酒加度葡萄酒,包裝規格:750ml/瓶。
生產工藝:
破碎葡萄→添加酒石酸→發酵葡萄汁→倒灌\壓榨\回混→強化(添加白蘭地)→添加二氧化硫→分揀→混合→熟成→過濾→添加中國白酒(糧食酒)→裝瓶。
原料配比(體積占比):葡萄酒87%,白蘭地7%,中國白酒6%,酒精度21.5%。添加中國白酒改變口感、風味和提高酒精度。
歸類意見:
該商品是利口葡萄酒(添加白蘭地進行強化的葡萄酒)和中國白酒(糧食酒)的調配酒,不符合我國葡萄酒相關標準,超出瞭品目22.04的商品范圍。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該商品應按其他酒精飲料歸入稅則號列2208.9090。
通過對以上三個品目條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於以葡萄酒為酒基的配制酒的歸類,三個品目22.05、22.06和22.08都會涉及,在歸類這類商品時,需要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首先,我們需要瞭解產品的主要成分和酒精含量。品目22.05主要包含加香葡萄酒(歸類時註意商品的范圍),品目22.06則涉及其他發酵飲料、發酵飲料的混合物以及發酵飲料與無酒精飲料的混合物(歸類時註意哪些商品被排除),而品目22.08主要是其他酒精飲料。
此外,需要考慮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根據產品的特點、配方和生產工藝,可以進一步判斷商品應歸入哪個品目。
例如,如果產品主要是由葡萄酒為酒基,並添加瞭薑粉、香料等天然植物提取物調制而成,那麼該商品可能屬於品目22.05
而如果產品是葡萄酒與水果汁混合,或與加瞭水的濃縮果汁混合,或添加瞭巧克力,奶油等一些其他配料,那麼可能歸入品目22.06。
最後,在進行歸類時,要遵循歸類總規則,按照規定的規則對商品進行歸類。還需參考相關的判例和實踐,以確保歸類的準確性。
來源:商品歸類